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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不蘭迦葉六師論派之一與佛法的「差別」何在?
發問:
先前佛教版看到一則:有關台大副教授被特敕的煙毒犯徒手打死,議論紛紛而且也眾說紛紜,我有所而感的,就有接近好幾派的觀點,不一而足,試問:對於這件不幸的事情,以什麼態度去看待,才是真正佛法的觀點及修行者? 我會提到這件事,是因為被害人的家屬的態度有點接近不蘭迦葉論派的修為。 特此告知:請懷疑我的說法,說不定我的看法是錯的! 更新: 訂正:抱歉,語句不太通順,改一下下! 對於這件不幸的事情,我們要以什麼觀點去看待,才是修行者對於真正佛法所應有的態度及修為? 更新 2: 華嚴:霧裡看花,看攏無!><
最佳解答:
六師論派即是九十五種外道。這些心遊道外,即稱外道.他們可濃縮十一種,或計二十五諦從冥性生等.即十一中之一計也。此即數論師計。按金七十論中「謂有外道名劫毘羅.此云黃赤色。髭髮面色並黃赤故.時世號為黃赤色仙人。其人計從空而生。自然四德︰一法、二智、三離欲、四自在。得此智已.依大悲說。先為阿脩和仙人說.次阿脩和傳與般尸訶。般尸訶傳與褐伽。褐伽傳與優樓佉。優樓佉傳與跋婆和。跋婆和傳與自在黑。般尸訶廣說此智,有六十千偈。其自在黑姓拘式,見大論難受,略抄七十偈。此婆羅門初入金耳國,以鐵鐷鐷腹,頭戴火盆,擊王論鼓,求僧論義。因諍世界初有後無,謗僧不如,遂造此七十論,申數論宗。王意朋彼,以金七十斤賜之。外道欲彰己令譽,遂以金七十摽名」。「其後弟子之中上首,如十八部中之部主名伐理沙.此翻為雨。雨時生故.即以為名。其雨徒黨名雨眾者。即義當自在黑所受跋婆和。梵音不同耳。梵云僧佉,此翻為數。數即慧數。數度諸法根本立名。從數起論名為數論。論能生數,亦名數論。其造數論,及學數論者,皆名數論師。本源即是迦毘羅造」。言二十五諦者從冥生覺.從覺生我心.從我心生五微塵.從五微塵生五大.從五大生十一根。神我為主常。覺相處中,不壞不敗,攝受諸法。斯則五大亦為能生」。二十五諦,總略為三,處中為四,廣為二十五。言略為三者︰謂一、自性.二、我知.三、變異。一、自性是第一諦.古稱冥性.亦名勝性.未生大等,但住自分,名為自性。若生大等,便名勝性.用增勝故。智論云「外道通力觀至八萬劫.八萬劫外冥然不知.謂為冥諦」。從此覺知初立,故名冥諦。二、我知者︰即第二十五諦,即神我也。三、變異者︰中間二十三諦,自性所作,名為變異。故有三位。言處中為四者︰云「外問曰.云何分別本性變異及知者。答曰.本性無變異.大等亦本變).十六但變異.知者非本變.謂本性能生大等,故名為本。不從他生,故非變異。二、大我慢五塵,此七亦本亦變異。大從本性生,是故變異。能生我慢,故得為本。慢生五唯.五唯生五大及五知根,故皆亦變亦本。三、五大五知五作業及心平等根,但從他生故唯變異。不能生他,故不名本。四、知者︰即我知為體故。不從他生,亦不生他,故非本非變異。若準百論,五大生十一根,則五大亦本亦變異。唯變異中則唯十一根。言廣有二十五者︰如上引百論.然都有九位。就其中二十三諦自有七位。一大、二我心、三五唯量、四五大、五五知根、六五作業根、七心平等根。兼其初後故二十五。 束十一以成四計︰ 統收所計,不出四見︰謂數論計一.勝論計異.勒沙婆計亦一亦異.若提子計非一非異。 若計一者︰則謂因中有果。若計異者︰則謂因中無果。三則亦有亦無。四則非有非無。餘諸異計皆不出此。 此即百論意。於中二︰先正明計。後若計一下,對因果明。皆廣如百論。 (3)結歸二因︰ 雖多不同.就其結過,不出二種。從虛空自然生.即是無因。餘皆邪因。 此即收上十一宗計,乃至九十五種,皆不出二因。無而忽有,是曰無因。所計虛謬,是曰邪因。如乳生酪,乳曰正因。令乳生席,即曰邪因。從無明行而生此身,是曰正因。從冥性等生,皆曰邪因。一切諸法緣會而生,緣離則滅,未有一法不從因生。情非情境並從因生。而言無因。乃成大過。謂不應生物則合常生.石女則應生兒.龜毛亦應生物,不修萬行應得涅槃,則世出世法一時俱壞.故無因過.過莫大焉。配屬可見。離佛法外,非唯九十五種。設千般異說,皆不出於邪因無因。故說一正因緣,無計不破。
其他解答:
華嚴所列的,也可以濃縮成一句: 無因生果、有因無果,皆為邪! (邪就是指錯誤不正的) 例如煮米可以成飯,是正因。但說煮沙子可以成米飯,那就是錯誤的因。 不論是外道或凡夫,常常不了解緣起緣滅的道理,見到了意外,就說這是莫銘其妙的,說這一定只是巧合,由於不知因緣果報的道理。|||||~~~被害人的家屬的態度有點接近不蘭迦葉論派的修為。 沒有神通...故不知!! ~~~要以什麼觀點去看待... 慈悲心;平等心......[緣起]-----緣生緣滅!!DD6DC32957DA92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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